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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4万吨超高强度特种纸项目项目节能验收意见表

 

项目节能验收意见表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利用邹城市太平镇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7250平方米,建设特种纸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后加工车间各1座,建筑面积9811.60平方米。项目以自制针叶木浆、废纸、商品针叶木浆板为主要原料,购置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损纸泵、冲浆泵、烘缸、压光机、复卷机等设备7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超高强度特种纸3.4万吨的生产规模。

用能设备及其能效水平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碎浆机、磨浆机、驱网辊、烘缸、压光机、复卷机以及各种泵类设备。项目实际安装电机型号大部分为QCA系列、LVF系列以及YVF2系列,电机满足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要求。项目白水泵及排污泵达到《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要求。风机达到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2020)中二级能效要求。项目变压器型号为SCB18-2500/10/0.4SCB18-2000/10/0.4,达到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中一级能效要求。

节能措施

项目已实施的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工艺节能、设备节能、建筑节能、给排水节能等;节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设置节能组织机构等。

计量器具配置

项目配备了电力、蒸汽、水等计量器具,基本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本项目按照全产能折算后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470.22tce,低于节能审查意见中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4858.19tce

能效水平

项目试运行期间特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46.73kgce/t,与《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825-2015)和《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2-2015)进行对标,本项目指标更优,并且低于节能审查意见中147.67kgce/t的指标值。

碳排放情况

项目现阶段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处于试运行状态,依据《造纸和纸制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采用20245-7月份数据核算项目碳排放量,折算到全产能3.4万吨特种纸的碳排放量为16557.95tCO2e

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与节能审查基本一致,耗能种类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均低于节能审查批复值。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议:

1、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与考核,强化用能设备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2、加强项目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不断提高能效水平。